迪哥活動筆記|法律白話文運動全通路社群經營心法

迪哥筆記|DigNote
11 min readAug 5, 2020
迪哥活動筆記|法律白話文,全通路社群經營心法公開

第一段|法白的社群經營

講者 Roy 自介

台大國家發展研究院碩六,多益考不過800分
考上律師還沒去當
保成,志光補習班憲法講師
法律白話文運動的社群總監

法白怎麼來的呢?

2014年3月18號學生佔領了立法院,當天我在現場,但我沒有衝進去,因為實在太恐怖了(笑)。

當時因為服貿的運動,所以發生了這場運動,當時網路上很多資訊都不那麼正確,但大家卻大量轉發,從服貿科普文計劃改名為法律白話文運動,直接收割了這場運動的結果

一開始只想寫寫文章就好,可以寫憲法、行政法、民法,當時 FB 的流量紅利還是非常大,一發文就很多人follow

在2016年發生了一件事,護家盟一直攻擊同志,所以我們就想募款來買報紙的頭版,募的太快,快到我們都慌了,募到350萬,當時我們就買了自由蘋果聯合報。

也給我們打了一針強心劑,讓我們覺得法白可以繼續搞下去,我們一路走了,出了五本書,每本書都賣的還不錯,我們也思考是不是可以在運動上有一些幫助,也可以出書來賺取一些收入,我們有5位律師1位教授

2019 年底我們開始做實體活動,我們在網路上有FB、IG、Twitter、網站、Podcast 五個渠道

大家都不知道我們有網站,其實我們蠻難過的,因為網站才是本體,好文章都在上面

今天想要來分享「我們到底怎麼做的?」

318那時的一堆社團都死光了,為什麼你們還能一直撐下去,我們的社群基本上就是我和另位夥伴來做的,他主要負責設計的部分,我主要負責內容,但 punchline 和舖梗會由另位夥伴來做

法律人究竟擁有什麼特質?

你知道法普的書超級多的嗎?但你絕對不會拿起來看,原因我就不多說了。

為什麼大眾就是無法理解法普人想要做的事,中間的隔閡到底是什麼?我們法白就是想要磨掉這層隔閡。

法律很講究完整性,所以法律人其實都蠻機掰了,而且他們也都很無聊!

我很懷念韓先生,他才是真正的社群小天才,沒有他我們就少了很多素材(笑)

法律人在跟大眾溝通時,其實大眾大部分都聽不太懂。

法律人有一個刻版印象,當你提到499時,他們不會想到中華電信,而是會想到「憲法修改界限」,這是一種走火入魔的狀況。

法條每個字都是中文,但組合起來你就是完全無法理解他在講什麼,大概就跟我看到多英文一樣,我已經考7次多益了(笑),希望大家多多鼓勵我。

法律人也習慣把事情講的很長,而且很完整,從起源>規定>爭議>學說>如何決定

法律人習慣把是寫成係,這是一種尊爵不凡的感覺

法律人喜歡有端莊的形象,很多法律人不喜歡法白,因為他們覺得法律應該要正經的講,但你們一直用訕笑的方式

法白在被培養這些特質時,我們到底要怎麼把這些很難懂的內容讓大眾理解

我們的祕密是「知識 vs 好玩」

沒有人想要看知識的內容,但想要看好玩的內容

人在使用社群平台時,就是「想放鬆」,如果你想做知識型內容,你就是要讓他「變好玩」,大家才看的下去

知識和好玩全都要,要滿足五個要素

1)企劃

好玩的企劃,有趣、可想像是很重要的,有一些方法和前置作業很重要,沒有人喜歡聽法律,沒人想跟法律人約會,所以要說這件事,我們需要「包裝」

包裝 > 產品 > 價值

大家會覺得跟自己有關係有連結的事物,才是好的包裝,一般人絕對都跟法律沒干係,所以要把法律夾雜在內容中,把人「騙」進來!

我這時想到我媽,我跟她感情很好,她常會打給我跟我閒聊,我想要她聽 podcast ,回家他叫我放台通、股癌,但就是沒有想聽法課。

我媽跟我一樣很吵,我小時候,她都會講故事給我聽,從小一講到國二,我很喜歡聽故事,我們就發現「人都喜歡聽故事」,因為故事有情緒、有劇情(主角有挫敗有成長)

要講法律時,我們一定要「講故事」

2019年初,我就規定大家要按照我的方式來做,開頭一定要講故事,結構就是「故事 > 法律 > 白話」

另外是我們要「站在非法律人角度來看」,你在一個領域久了,你一定會習慣很多用字遣詞,這個詞在一般人的對話中,他們會完完全全無法理解,什麼是「侵權行為」,完全沒有人知道這是啥

去年我們做了個企劃叫「歷史上的今天」,用時間做為軸線

就是融入我剛才講的概念,大家都愛聽故事,台灣超多大家不知道的故事,所以我們就用歷史上的今天的故事,來跟大家談一點點點點的法律

我們能不能隨便走進別人家裡面,會犯「侵入住宅罪」,一般人只要理解最淺層的那個知識,知道這件事有犯罪就好

另外我也希望字數控制在 700–1000 以內,大家才看的下去,大家看這個企劃不是為了法律,是為了看我們提供的故事

羈押不是有罪,交保不代表無罪,我們非常欣慰,有人從這個企劃學到了這個法律知識

今年開始做「法律列車」,我們用地點做為軸線

會來寫在某個地點發生過什麼事情,當你在那邊出生成長時,這件事會變得跟你產生關連

今年還有一個企劃,叫做「童話法律」

嚴肅的事要輕鬆講,輕鬆的事要嚴肅講,我們用灰姑娘、賣火柴的小女孩、國王的新衣這些故事,來帶出裡面跟法律有相關的點,這件事就會變的非常的有趣

還有一個企劃「法律歸法律」

寫契約字句那麼重要嗎?
人死了以後錢錢怎麼分?
店家標錯價怎麼辦?

很多人會來抱怨,要我們把政治和法律分開,所以我們推出這個企劃,我們就純討論民事的概念,我們就是用大家靠背我們的內容,來做全新企劃,結果超級受歡迎

釋字周記

許宗力大法官,大家不敢來玩他,所以我們來玩他,我們覺得他的笑容很有迷因的潛力,超多人祟拜他,所以我們偏要玩他

我們都知道立法行政院長是誰,但卻不知道司法院院長是誰,靠這件事,我們也把這件事情傳播給大家知道

我們一直在測試觀眾的底限,我們做社群時很好的一件事,就是沒有真正的老闆,所以可以一直測底線

時事文案

我們做社群,是一定要跟風的,不論是李登輝、韓先生、反送中,我們都超前佈署,會在很短的時間內,就推出內容,我們可以玩很多有趣的東西,絕對不能偏離主軸,我們主軸就是「法律」

舉個例,有個 youtuber 叫王剛,我很愛他拙劣的影片,他會煮一些很可怕的食物,青蛙和鼠等等,他後來去拍 vlog ,講跟家人的事,一脫離這個系統的影片,我就不想看了,我就是想看他本來那些拙劣的內容

金句

做事要大
法律要小
像餅乾一樣小

你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,他可能一點都不想知道這麼多,只要知道一點點就好,要一點一點慢慢餵,想給的很多,但是一定要忍住

2)標題很重要

我其實內心很糾結,常覺得新聞記者很沒品,他們下標很沒品,但我社群做久了,我們下標也會下的跟內容農場一樣(笑),但是內容好才能做這件事,內容才是王道,但看文章第一印象就是看標題

傳統法律人的下標是有錯誤的

釋字756解釋,如何下標?傳統法律人下標都很無聊,如下:

受刑人祕密通訊與表現自由案
受刑人祕密通訊與言論自由
受刑人不是國家的奴隸

我下的標

人不是我殺的,為什麼監獄不給寄信

蘇建和案被刑求的標題怎麼下?

這是一個刑求冤案的案例,但一般人不會感興趣

我下的標

生殖器被電是什麼樣的感覺

這是真實的案例,我們把標下好,才能把人吸引進來看,我們在下標上會想非常非常久,怎麼讓大眾一看就想要點進來看,這是非常重要的事

3)固定頻率

法白每天都要發文,受眾很嗜血,他就是想要看,你不發他就會拋棄你,我們必須要滿足他們的期待,像聖結石本來答應天天要拍片,但一停他就掉下來了

「爸爸問我要不要跟他去死」這是我們史上觸及最好的一篇,光這篇觸及5–60萬,帶入 6,000 個追蹤者

為什麼要固定發文?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哪一篇會紅?

4)去掉雜訊

非法律人會想要看到什麼,他們不想看到的都是雜訊,舉例雜訊:法條、第幾條、年份,一般人不懂法律的情況下,就是不能寫這些

我們 FB 上最紅的貼文,蔡英文的大法官有個年金的新聞,去除完雜訊後就要加蔥

我們的蔥就是「大家都覺得你很棒」,結果受眾瘋狂留言,我們賺到強大的互動,引爆「大家都覺得你很棒」接龍

5)互動

法律本身不會那麼讓人驚艷,我們很少會有讓別人想 tag 朋友的衝動
不一定要法律,但也許不能不是法律

我有一次去KTV 的影片就被錄下來了,我還破音,反差萌的形象也樹立了起來

我們的粉絲,只要有 tag 我們,我們都一定會 tag 回去的!
不要像台通,都不 tag 回來!!!!(笑)

測試底線

我們在講一個新聞,當兵的人假結婚,但我們是被罵爆的,因為我們沒有把線劃清楚,性別議題上,用字一定要小心

但因為你不會知道大家喜歡什麼,所以一定要來測試看看,得一直不斷地做

我們各平台的成績

twitter-7000/年
他們都好激進(笑)
FB — 13.8萬/6年
IG — 22.7萬/2年
法客電台 — 幹,忘了,好白痴

在 2018 年我就跟所有夥伴說「我們一定要經營 IG 」,因為 20 歲以下的年輕人,排序是YouTube、IG、FB,年輕的受眾比較沒有那麼兇,他們的價值觀還在塑造中,所以接受範圍是很廣,目前而言在 IG 上好像可以做比較大膽的嘗試,總之重心要跟著時代來做調整

這邊想跟大家分享「演喝醉的人」這件事,演一個喝醉的人時,不是要演他喝醉的樣子,而是要演他不想喝醉的樣子,喝醉的人搖擺是因為他不想搖搖擺擺,他一直講話是因為想證明他還能講話

我們要去思考最核心的問題,要怎麼做才能一方面取得成就,一方面取得溫暖

第二段|社群上的法律問題

要先跟大家講一件事,很多爭議都不是法律爭議,而是事實爭議,大家可以評估一下,怎麼樣算是合理使用

著作權的問題,我拿別人東西,引用別人東西會不會有問題

先說結果「沒有答案」,因為這真的沒有一定的標準

如果今天我們要二創,可以參考這些準則:

  1. 目的是否為了營利,是否因不同目的而轉化,轉化程度多大
  2. 引用的部分是否為核心精華
    一部動畫的精華就是他的角色,但也有可能是場景
  3. 原創程度
  4. 你有沒有自己取材
  5. 對原創者的商業利益影響程度

先說原創程度

谷阿默 vs 超級歪

谷阿默是3分鐘講完一部電影,他是濃縮一部電影,他引用的部分,基本上是全部,2小時中的5分鐘,雖然只有一點點,但 5分鐘 100% 都是電影內容

超級歪,就有補充很多其他的知識,他可能就是12分鐘中引用2分鐘,所以他只有 16% 是引用,而且他有很多原創的內容

我們本來很期待谷阿默的案子送到法院,所以會成為案例,但很可惜並沒有,所以我們也不知道判例會如何,這個例子中,重點就是「添加了多少原創成分」

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圖片

原則上要盡量取得他人同意,還是回到合理使用問題,像邱毅有一張「撕髮迫害」的圖片,這張照片是聯合報記者拍的,但蘋果日報把這張照片刊登到報紙上

蘋果說這張又沒有著作權,但重點在「這張照片太有價值了」,一開始,法官聲稱「蘋果並未利用這張照片來銷售,也沒有把照片放在頭版」所以無罪

但最終判決結果,蘋果敗訴,原因是「他希望你自己去取材,而且這張照片具有很強的潛在價值」

總之愈高價值的東西,違法的可能性愈高

我們做貼文時,也會去截圖其他新聞內容,所以我們要看這個內容中有沒有特別有價值的照片,若價值蓋過原創,也是有違法的可能性

建議大家可以在自己的領域,用一般合理的常識來判斷

戲謔仿作

台灣並沒有針對這件事立法,博恩的出發點是要 diss 對方,而非墊高價值,判決的重點常常會去看原本的創作價值,還有二創的創作價值是否相同,沒有一定的答案

Hashtag 也有法律問題嗎?

Hashtag 如果是別人的商標,有可能會有這個風險

小心不要亂罵人

2017 世大運,有人去罵柯文哲,他反罵對方是王八蛋

公然侮辱罪 vs 誹謗罪
做社群時,最好是笑罵由人,罵人王八蛋時,有可能有公然侮辱
誹謗是指「不知道有沒有發生的事」

散播猥褻物,昨天就有個多拉AV夢,這有分硬蕊軟蕊,有明確隔絕的滿18歲才能看A片就是軟蕊,如果好笑性質大於猥褻性質,有可能就沒事

言論自由

我們今天能暢所欲言,其實是因為台灣有一群「末代叛亂犯」,在過去還有思想罪的時代,只要講出國家不喜歡的話,就是唯一死刑

這份自由是很重要的

你不能自由的想,就不會自由的想

一個東西好看,有藝術創作價值,一定是因為自由,請珍惜我們的自由,是過去有一群人為我們爭取來的,謝謝大家(現場慷慨激昂)

我是迪哥 Disney ,我樂在體驗生活、熱愛參加各類活動,會把很多新知和好玩的東西打成心得分享給大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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